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3-05-17 10:11:00
梨树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县各类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梨汛〔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2023年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及省市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城镇防洪防汛、堤防工程、涝区、蓄洪区、地质灾害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防汛纪律,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梨树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