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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4-05-23 09:48:00  

土地纠纷起心结 悉心调解促和谐

  对老百姓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一垄土地可能不多,却切切实实关系着百姓的生活,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梨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承“以调促和、以和促解”原则,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原告赵某称自家分得土地0.288公顷,土地台账是长232米,宽12.41米,共21垄。2023年耕种时,发现自家土地少垄,认为缺少的土地被相邻土地耕种人刘某侵占,于是找被告刘某协商,让其把多占的土地返还,但刘某表示不服,在村委会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24年5月,原告起诉至梨树法庭,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为保障村民及时春耕播种,避免因矛盾纠纷贻误农时,承办法官当即前往白山乡,对争议土地进行丈量并详细记录。经过现场勘测,原告赵某家土地的确未达到台账所记载,但奇怪的是被告刘某家的土地经测量也并未多占,赵某缺失土地可能是被另一侧农户所占,因天色已晚,梨树法庭干警决定隔天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来现场调解此案。

  第二天,梨树法庭法官联系白山乡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纠纷土地,并联系赵某家另一侧农户白某,与原告被告一同进行现场勘察,听取多方意见。一开始,几方村民各说各理,互不退让,争得面红耳赤,白某表示,从东向西丈量赵某与刘某的地虽然不足数,但并不代表就是他多占了,要量就将屯里这块土地从西向东全部测量。

  面对庞大的工作量与复杂的地形,大家都犯了难。但在丈量过程中,发现赵某家与刘某家土地交界处是一条小路,用于划分界限,该路宽刚好一条垄,法庭干警随即同村委会工作人员回村查看台账细则。

  经仔细对比土地台账,发现赵某家缺失的垄可能是由于此条小路逐年拓宽,同时机械化耕种导致垄沟变宽,这才导致赵某家“少了一垄地”。找到问题的根源,就可以对症下药,梨树法庭干警联系原告被告到村委会,经过法官耐心解读,释法析理,赵某作出和解让步,保持土地不变,由村委会每年返还其少土地部分的承包费,维持到本轮土地承包结束之日。

  至此,一起土地界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表示今后必定与邻为善、和睦相处,并对参加调解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多年来,梨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从源头解决矛盾,多方合力,为百姓春耕提供司法助力,让春耕不误农时,纠纷不误农事,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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