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governor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10-15 10:26:00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推动人社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根据《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全县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人社领域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制度,完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建成自然人信用信息库、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大数据技术在人社信用评价方面的应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机制,积极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到 2019 年底,建成与梨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到 2020 年底,基本建成符合梨树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树立“信用梨树人社”品牌形象。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细化人社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研究制订人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信用标准体系化、制度系统化、管理规范化。(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各事业单位)

  (二)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及时、全面、准确采集信用信息,及时处理信用平台反馈的异议信用信息,保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及时性、规范性和有序性。(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三)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建立“双公示”工作机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县本级将相关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同步将公示内容报送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四)大力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应用。在全县人社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个人、企业、法人在申请办理的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事项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将信用承诺推送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在全县人社领域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中推广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在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性资金补助等活动的过程中,全面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第三方机构的信用报告,提高决策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信用信息、信用产品的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五)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政务诚信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无重大政府失信事件发生。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加强诚信建设,编制诚信手册、开展诚信培训,建立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办公室、人力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各事业单位)

  (六)完善“红黑名单”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人社领域“红黑名单”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不同信用分类等级,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对诚实守信主体提供形式多样的便利服务,对未依法参保并交纳社会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在县政府网站定期发布企业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和守信红名单。(责任单位:办公室、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科、监察大队)

  (七)加大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力度。建立人社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签订联合奖惩备忘录,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衔接,落实奖惩事项和奖惩办法。建立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整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反馈实施效果。(责任单位: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科、监察大队、养老与失业保险科)

  (八)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12333 咨询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和“法律八进”工作,利用报刊、杂志、手机、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开展人社领域的诚信人物(企业)等诚信榜样评选活动,大力发掘、宣传和树立社会诚信典型,并在县政府网站或展板进行公示和宣传,形成弘扬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确保信息安全。各科室、单位要健全信用信息归集、传输、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的保密协议,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的权限审核,加强安全保密控制,确保信用信息归集、传输和使用安全。

  (四)加强考核监督。将把该项工作列入 2019 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通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在国家、省、市、县组织的检查评估和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被通报、限期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臧宏远   副局长

  杨德军   副局长

  陈晓光   主任科员

  张立权   副局级领导

  白云鸷   副局级领导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德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