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9-04 10:04:00
梨树法院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做出罚款决定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本院在严厉敦促无果后对下列被执行人(下附具体名单)决定罚款,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本院正告所有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执行。如有规避、躲藏、妨碍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碍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欢迎执行案件申请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提供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9104346449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