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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10-22 09:49:00  

梨树县支行对失信“老赖”零容忍

  梨 树 支 行 征 信 信 息

  第8期

  2019年9月2日                                        签发:马也

  梨树县支行对失信“老赖”零容忍

  梨树县在开展信用体制建设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行有关征信管理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实施后,采取积极措施,重拳出击,对失信“老赖”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积极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2017年3月,梨树县支行在对下辖小城子镇资金互助社进行信用体制建设巡查时,发现小城子镇居民尚某在小城子镇资金互助社借款4万元,自借款发生日起至到期日为止没有还款记录。互助社此后多次找到尚某催还,尚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梨树县支行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资金互助社必须采取措施清收贷款,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资金互助社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于2017年4月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梨树县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即刻进行调查取证,于2017年6月30日一审判决尚某偿还互助社借款本息共9万元。但是尚某依旧“我行我素”,根本不把法院的执行指令当做一回事,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偿还欠款。2018年3月1日,互助社向人民银行法院执行据申请执行,法院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由于亲属通风报信,尚某多次逃脱。2019年8月4日,在确定尚某行踪后,法院执行局对其实施拘留,有效打击“老赖”行为。目前,尚某的亲属正在积极筹款,准备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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