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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4-22 13:14:00  

梨树警方公布打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 十大典型案例

  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和防疫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梨树县取得了疫情防控阻击战阶段性胜利。目前,道路交通全面畅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为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县公安局再次公布打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同时,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进一步严格外省返(来)梨人员排查登记制度,公安机关要求外来人员主动配合登记。

  案例1 行政拘留1名诽谤他人违法行为人

  2月4日17时,梨树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报警称:“在老检察院家属楼,许某某高烧在家,从疫区回来。”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会同社区、卫生等相关部门深入老检察院家属楼找到许某某本人。经询问,许某某其人并非疫区输入型或直接接触者,该举报信息不实。同时根据许某某口述,其于去年12月份因交通事故与刘某发生矛盾,刘某有诽谤、污蔑的嫌疑。朝阳派出所随即找到刘某本人,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刘某对捏造疫情事实、诽谤许某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刘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案例2 行政拘留1名强行闯卡违法行为人

  2月18日,东河镇双树子村五组村民张某驾车经过该村四组防疫卡点,因其不符合出行条件,现场执勤人员对其劝返。此后张某驾车恶意冲闯双树子村四组卡点,并对现场执勤人员态度蛮横,干扰了当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东河派出所民警当即将该人传唤至梨树县公安局办案区,经询问,张某对其私自闯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张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9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行政拘留2名妨害社会管理违法行为人

  2月13日17时许,在梨树镇霍家店村兴旺家园四期南门处,业主张某夫妇出门办事,在离开小区门口时被社区工作人员拦截询问。在得知二人无相关手续后,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返。该夫妇不听劝阻,执意离开,且情绪激动。期间对工作人员肆意辱骂、威胁,甚至发生撕扯工作人员等行为,随后强行离开。经公安机关8小时摸排、蹲守,违法行为人张某、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询问,二人对其在疫情期间谩骂、威胁、撕扯社区防疫工作人员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刘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案例4 行政拘留2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2月9日,郭家店居民王某军、王某范驾车前往郭家店镇内购物,在经过郭家店镇郊防疫卡点时拒不配合检查,欲强行驾车闯卡未果,并辱骂甚至殴打卡点防疫工作人员。随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郭家店派出所对此案进行取证调查。当天,公安机关将违法行为人传唤至县公安局办案区进行询问。经工作,其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王某军、王某范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300元的处罚。

  案例5行政拘留1名违法行为人

  2月15日10时许,在十家堡镇龙湾村六组的卡点处,本村村民高某某驾驶面包车经过卡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登记和测量体温,多次辱骂工作人员。经反复劝说无效,十家堡派出所将高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局办案区进行调查取证。经询问,该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辱骂工作人员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行政警告4名妨害社会管理违法行为人

  2月9日凌晨,蒋某芳及其亲属张某有、张某金、张某春四人从北京打车由高速公路返回郭家店镇。该四人乘坐车辆从郭家店镇高速出口驶出,郭家店镇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站工作人员要求登记信息,四人拒不配合登记,谎称不回郭家店镇,随后四人暗中绕过郭家店镇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站偷回家中。2月12日,在郭家店派出所及郭家店镇镇政府工作人员排查时发现该四人,巡逻民警当即将此四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四人对躲避卡站检查、偷溜回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该四人行政警告的处罚。

  案例7行政拘留2名妨害社会管理违法行为人

  2月18日11时许,康某和徐某宇驾车从四平返至郭家店镇,因没有郭家店镇出入证明和相关手续,二人故意躲避郭家店镇西头卡点,在102国道寻找无工作人员看守但设有路障的道口,弃车并翻过路障,徒步偷溜至郭家店镇内母亲家中。2月18日11时许,康某和徐某宇驾车从四平返至郭家店镇,因没有郭家店镇出入证明和相关手续,二人故意躲避郭家店镇西头卡点,在102国道寻找无工作人员看守但设有路障的道口,弃车并翻过路障,徒步偷溜至郭家店镇内母亲家中。

  案例8 行政拘留1名强行闯卡违法行为人

  2月18日12时许,梨树镇银塔新村小区门口,一名未佩戴口罩的男子欲出小区办事被工作人员拦截询问,由于其不具备出行条件,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返。该男子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离开,且情绪激动,期间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后骑车强行闯出小区。经调查,该男子每天都往返出入小区,并且于2月7日已经有过一次不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强行闯卡的违法行为。2月19日,公安机关将该男子传唤至梨树县公安局办案区。经询问,该男子对其在疫情期间与防疫工作人员争吵并私自闯卡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刘某拘留7日并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行政警告1名擅自营业违法行为人

  近日,树文派出所接到举报称:辖区“老王媳妇“鸭货店正在营业,执勤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该店法人张某某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法人张某某在1月27日梨树县应急指挥部一号令发布后,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经营的情况下,2月14日,其在微信发朋友圈称“鸭货店可以送货”,并于2月14日17时开始接受订单,14日到15日两天共接订单8份,共计营业额3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警告处理。

  案例10 疫情期间妨害公务,立案侦查

  2月20日,梨树镇防疫站环境整治工作人员到北夏家村对垃圾点堆放的死猪拉走统一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在此过程中,村民吴某华辱骂并推搡环保工作人员。在公安机关出警调查过程中,该人情绪激动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多次辱骂、撕扯,并将警务人员王某左侧胳膊咬伤。经反复劝说无效后,公安机关依法将其强制传唤至办案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华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强制隔离219人,训诫涉疫不当行为人307人,行政拘留16人,刑事拘留1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人,行政警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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