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理拖欠企业资金专项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梨树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梨软环境组〔2017〕6号
关于印发《清理拖欠企业资金专项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经济园区)党工委(党委)和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清理拖欠企业资金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已经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梨树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4月6日
清理拖欠企业资金专项整改行动方案
按省、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自律与诚信对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县软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政府机关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资金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整改行动的任务是力争在三年内,彻底清理和解决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在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工作中违约失信占用、借用、拖欠企业资金的问题。实现解决陈欠,不发生新欠的目标。
二、自清自查(4月6日至5月10日)
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占用、借用、拖欠企业资金的情况进行自行梳理排查,弄清拖欠原因,理清债务关系、分清债务责任,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自清自查工作,务必做到不回避、不漏报、不瞒报。
三、规划还款(5月11日至6月10日)
各机关单位在摸清债务底数的情况下,针对违约拖欠、故意拖欠、政策拖欠、历史拖欠等应该归还企业的资金,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不论是本届的还是往届的,不论是本任的还是前任的,不论是大额的还是小额的,都必须逐一列出还款计划。对于有争议的款项逐一说明原因,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具体要求是:
1.应还必还,应该还的必须还。
2.能还即还,有能力偿还的应立即或尽快还清。
3.分期约还,财力有限的可制定计划,约定期限,分期还款。原则上,百万以下的半年还清;伍佰万以下的一年还清;千万以下的两年还清;超千万的三年还清。
四、上报备案(5月29日至6月30日)
全县各级政府机关要将《拖欠企业资金情况表》和《自清自查情况及还款承诺计划报告》上报县软环境办备案,备案情况统一由县软环境办汇总,作为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监督(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
1.本次专项整改行动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必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仅要做好本级机关的拖欠清理专项整改工作,而且要抓好下级机关及所属部门的清理整改工作。
2.各机关单位要保证清理工作全面、细致、严谨,整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是列入还款计划的事项,都要与企业签订还款协议并作出承诺,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资金来源、明确还款时限。凡是没有列入还款计划或三年内没有按计划还款的事项及出现违约新欠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拖欠款项、还款计划、整改结果都要公开、公示。
3.各机关单位严格依据软环境警示通报告诫制度,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抄送: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梨树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