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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1-28 15:46:00   来源:梨树县数字化建设信息中心

梨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排查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各村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做好过往人员排查,减少外部病源输入。

  二、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和诊治的发热、咳嗽患者,要详细登记造册,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属地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全县所有出租车营运时,一旦发现外来人员伴有发热、咳嗽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向交通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四、全县所有旅店营业时,发现省外人员入住,要详细登记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五、进一步强化社区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管理,所有小区都要逐户逐人排查到位。要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加强监测,防止疫情输入。

  六、各村屯要充分利用乡村喇叭、巡回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知识,要确保到村屯、到小区,无死角、全覆盖。

  七、县域内各企业、饭店、超市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宣传标语,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发现特殊情况立即上报。

  梨树县定点医院: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434-5256799

  疫情防控举报电话:0434-5224601

  梨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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