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governor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1-31 10:02:00   来源:梨树县数字化建设信息中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消费安全提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注重健康饮食,防范安全风险。

  一、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室内萌宠园等利用野生动物活体面向公众展示展演的单位及场所对野生动物实施隔离,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展演活动。

  二、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野生动物;畜禽产品要确保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不得采购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防止染疫肉品流入餐桌。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并保持餐饮场所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确保良好通风条件。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严禁借机涨价、哄抬物价及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县暂停活禽交易,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所有从事活禽宰杀的市场主体全部暂停营业,群众选购畜禽肉制品,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大型集体聚餐活动,避免到就餐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餐饮场所就餐。外出就餐前要洗手。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匙、公勺,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订购餐饮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自觉抵制“黑外卖”。家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野味”。

  六、各经营场所严格卫生管理,定期消毒、及时通风。建议群众少去或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果一定要去,合理佩戴口罩,降低感染风险。

  广大群众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哄抬物价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