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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2-24 10:57:00   来源:梨树县数字化建设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命令如下:

  1.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弹性工作制,从即日起,恢复正常上班。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机关干部,根据实际需要,保留部分人员在现防控岗位工作。居家隔离的,隔离期满后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上班。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消杀,强化干部职工个人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2.取消乡镇、村屯卡点,加强重点疫情地区来梨道路全面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对外省直通梨树的交通道路,且中间没有省市检查站的,设立外省来梨信息采集站,进行逐车逐人核实身份,逐一排查,登记造册,有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乡镇、村屯组建巡逻队,继续加强湖北、武汉、黑龙江等疫情严重地区来梨返梨人员排查,严把疫情输入关口。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管控,发挥“十户联防”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作战单元,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3.小区凭证出入制度,暂定保持到2月23日晚。对有重点管控对象的小区,仍按照原要求严格管控。取消小区凭证出入制度后,由小区组建巡逻队,继续加强对湖北、武汉、黑龙江等疫情严重地区来梨返梨人员重点排查、管控。

  4.健身中心、影剧院、KTV、洗浴、网吧、棋牌室、茶馆、个体诊所、各类培训机构等文化、娱乐、旅游经营场所,暂不开放营业。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业(包括商场内部的餐饮服务区)允许外卖或自提,不允许入内就餐。其他服务类市场经营主体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可恢复正常营业。

  5.城市公交和城际、城乡客运、出租车逐步有序恢复运营,调整优化发车班次、时间及路线,引导乘客隔位、分散就座。

  6.广大群众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外出频次和时间。

  7.所有省外来梨返梨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屯、社区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居家隔离14天,如有违背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乡镇、街道设立举报电话,一经举报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0元,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0434—5268200

  梨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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