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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2-08 18:39:00   来源:梨树县数字化建设信息中心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区,县直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现就具体工作命令如下:

  一、严格实行重点人群三级隔离

  对梨树县重点防控对象实行“三级”闭环式管理:一级隔离: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返乡发热患者、其他省份来梨的发热患者、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并有发热症状的,立即收治到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学留观。二级隔离: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无发热症状的,在霍家店兴旺酒店等临时安置点实施集中隔离。三级隔离:从即日起,对梨树籍域外(四平市除外)返乡人员,在临时安置点集中隔离。

  目前居家隔离期满的,要再延长3天隔离时间;已经解除隔离的,要严格执行《梨树县应急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严控出入。

  二、严格管控县内所有车辆

  从2020年2月8日零时开始,实行交通管制。出租车停运禁行,私家车和各种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一律禁行,疫情防控工作车辆要凭通行证出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应急、执法、医疗等车辆,严格按照《梨树县应急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要求通行。群众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由当地防控指挥部派车接送。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组成巡逻队,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强制执法。

  梨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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