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政办发〔2019〕10号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梨树县2019年除“四害”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经济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梨树县2019年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梨树县2019年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总要求,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采取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定期监测“四害”密度,适时组织开展统一消杀活动,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二、活动范围和控制标准
(一)范围:全县所有单位、居民住户的内外环境和公共地带(不含农田)。
(二)标准:通过本次活动,室内外环境“四害”密度,应控制在下列标准以内:
1.老鼠:粉迹法检查阳性粉块不超过3%,感观检查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房间不超过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平方米,鼠迹不超过5处。
2.苍蝇: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3.蚊子: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4.蟑螂:室内有蟑螂成虫或幼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实施步骤
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同时,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采取同一时间、统一行动、全面覆盖、饱和投药的科学消杀方法开展每年2次的综合防治。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10日、8月10日—8月20日分别完成春、秋两季灭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5月10日—5月20日完成灭蚊、蝇和蟑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各街道、各开发区、各部门要制定除“四害”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科普除“四害”常识,提高群众除“四害”技能。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购取除“四害”消杀药品。
(二)实施阶段。
1.投药阶段:4月11日—4月21日、8月21日—9月20日为春、秋两集季“灭鼠”投药阶段;6月5日—10月30日为灭杀蚊、蝇和蟑螂投药阶段。
2.鼠尸处理阶段:灭鼠期间,对鼠尸要及时采取焚烧或深埋等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三)自查阶段。各乡镇、各街道、各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查遗补漏。要密切关注所辖区域内“四害”密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再次治理和消杀。
(四)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根据全年各个时期的工作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街道、各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进行除“四害”工作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全县通报。
四、职责分工
本次除“四害”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爱卫会办公室组织落实。各乡镇、各街道、各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按《方案》要求,负责落实辖区及监管行业商户各个时期的除“四害”工作任务。
五、供药与药量
(一)统一供药。为确保全县除“四害”活动正常开展,提高药杀效果,必须坚持科学指导、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的原则,坚决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消杀药品。本次除“四害”活动用药,统一由县爱卫会除四害消杀服务站负责供应(电话:524328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购或私配除“四害”消杀药品。
(二)药量计算。
1.室内。灭鼠毒饵投放量,每间房(按15平方米折算,不足15平方米的按1间房计算)设2个毒饵盒,每盒投药量15克,至少连续投药5天以上,饱和投药量150克。灭蚊、灭蝇、灭蟑螂药品的投放量根据实测“蚊、蝇、蟑螂”密度、消杀次数及消杀面积计算。
2.室外。灭鼠毒饵投放量,墙根、货位跟:每5延长米投药一堆,每堆20克,每30延长米设一个毒饵站,至少连续投药5天以上,饱和投药量100克。各类毒饵盒(站)内需常年投放新鲜灭鼠毒饵。
3.居民和养殖户。灭鼠毒饵投放量,普通住户灭鼠毒饵投放量每户约500克(人民币10元);居家养殖户灭鼠毒饵投放量随养殖规模适当增加。
六、经费来源
本次除“四害”所需经费按“谁受益、谁出钱”和“谁管辖、谁投入”的原则落实。
七、有关要求
(一)除“四害”工作,是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净化生产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各街道、各开发区、各部门要把除“四害”工作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扎实完成全年的除“四害”工作任务。
(二)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除“四害”防病的意义,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做好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及时宣传和推广各单位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曝光。
(三)除“四害”重点区域为机关单位、居民住宅、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空地、环卫设施、车辆修理等场所以及禽兽饲养场所、户外积水、沟渠、下水道、水池、水塘等。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为主,以及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实施城乡除“四害”活动。要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营造卫生整洁的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
(四)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除四害消杀药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国家违禁消杀药品的不法商贩。各乡镇、各街道、各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设专人保管除“四害”消杀药品,严防除“四害”药品遗失,防止意外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