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梨政办函〔2018〕60号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
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经济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确保“只跑一次”改革在基层见到实效,根据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现状,县政府决定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无差别全科受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目标要求
以“只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导向,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事模式,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区域通办、异地可办”,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只跑一次”改革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
1. 建立三级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乡(镇)负责本级及下一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 统一办事场所名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都要建设集中办事服务大厅,并统一名称、标识。乡(镇)统一命名为“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与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统一命名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3. 统一窗口建设标准。乡(镇)办事大厅,面积一般不应少于100平方米,窗口数量不少于5个;村(社区)利用现有党群服务中心场地,一般不做硬件调整。办事大厅要设置窗口服务区、咨询服务台、“跑一次没办成”投诉代办台、免费复印区、自助服务区和休息等待区等。服务窗口柜台高度不得高于0.8米,办公柜台前方必须放置座椅,门口位置设置意见箱和便民服务箱。大厅内或窗口要摆放事项清单和告知单、办事指南等,告知单和办事指南统一格式和标准。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数量充足的微机、复印机、高拍仪、身份证识别仪、自助终端等办公设备。
(二)实施统一的运行管理。
1. 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统一在现有窗口工作人员或站办所中调剂解决,工作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岗位要相对固定,工作时间公示个人姓名、单位、职务、编号等信息。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由村(社区)人员担任或兼任,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全部业务,能办全部事项。
2. 统一基层办事事项。梳理办事事项,制定办事清单和办事指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各乡(镇)共同负责清理公布全县乡(镇)、村(社区)办事事项清单,按照“七统一”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作乡(镇)、村(社区)办事事项标准SOP,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乡(镇)、村(社区)不得自行整合或拆分办事事项名称,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服务事项,确保全县统一数量和标准。
3. 乡(镇)、村(社区)以综合窗口为主,大部分事项在综合窗口都可以办理。特别专业且办理频率较高的事项可设专门服务窗口,但数量应尽量控制。
4. 办事服务运行模式统一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受办分离新模式,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无差别受理”窗口所有办事人员必须熟悉本地区能办的所有事项,保证“无差别受理”业务可以全天候正常运行。
5. 推行两级代办制。村(社区)是第一级代办,乡(镇)是第二级代办,要以群众少跑路为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受理办事材料,代群众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乡(镇)审核村(社区)受理的材料,代群众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组织代办员队伍,代办员由乡(镇)、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职代办员、兼职代办员、有关工作人员和委员等构成。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代办交通、住勤补助等经费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
1.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没有明文禁止的前提下,上一级部门要大胆的向下一级部门下放职权,尤其是高频且下级能够承接的事项,要积极采取下沉、委托、授权等方式,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力争村(社区)能办的事项不去乡(镇)办,乡(镇)能办的事项不去县办。
2. 经济条件好、辐射能力强的乡(镇)、村(社区)可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近办、全镇可办、异地能办”。
3. 审核转报类事项原则上要由具有审批权的部门直接受理和审批,确需基层逐级审核转报的事项,严格落实村(社区)、乡(镇)两级代办制,不得增加群众负担。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全县统一使用政务服务网,对乡(镇)、村(社区)办事事项实施全流程监管,统一使用《吉林省行政审批全流程综合管理系统》,事项标准化录入和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实施。要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事项受理、办理、出件全程电子化管理和监督,上级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下级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电子监察。要搭建覆盖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电子监控系统,对基层工作场所全程监控。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试点先行。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村(社区)进行试点,成功后在全县进行推广复制。
(二)实施事项梳理。乡(镇)、村(社区)统一的事项清单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公布实施。
(三)进行功能改造。乡(镇)办事大厅以利用原有办公场所为原则,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行必要改造,力争12月末前全部建成。
(四)抓好组织实施。2018年年底前,全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部建立,各级办事大厅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初见成效。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