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政办发〔2018〕63号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梨树县落实“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经济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梨树县落实“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梨树县落实“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7〕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56号)及四政办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推进我县“菜篮子”建设,有效保障我县“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为目标,努力实现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按照“生产稳定发展、质量安全可靠”的要求,强基础、调结构、提质量、保供给,稳定露地蔬菜面积,扩大棚室蔬菜规模,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增加“三品一标”品牌认证,提升“菜篮子”主要产品的自给率、质量合格率和应急保障能力。力争使我县“菜篮子”工程在体制创新、机制健全、生产发展、供给有效、品质安全、调控有力、群众满意等方面实现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扩大整体规模。全县瓜菜播种面积29万亩,大棚3.1万栋。在保持露地蔬菜总量平衡基础上,重点加大暖棚蔬菜园建设,扩大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喇嘛甸镇王家园子村整体规模。确保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不低于前3年平均水平,力争增长2%以上;猪肉产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
(二)制定规划,科学合理实施。制定“菜篮子”产品市场规划,促进市场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和改造工作得到具体落实;每个乡镇平均建有“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达到3个以上。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抽查次数不少于5次,“菜篮子”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和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 %以上。
(四)建立健全县“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并实施一系列生产扶持、市场流通及消费者补贴调控政策;“菜篮子”价格指数在全省保持在中游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质增效,扩大“菜篮子”有效供给。
1.加快蔬菜基地提档升级。进一步优化梨树县蔬菜产业结构布局,大力开展“三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技术应用示范,实现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棚膜蔬菜品种突出新、精、质。一要优化棚膜蔬菜品种结构,引进新品种,推陈出新,以新取胜;二要打造棚膜蔬菜品牌,增创“三品一标”品牌,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以精取胜;三要提升棚膜蔬菜附加值,实行包装上市、净菜上市和淡季上市,以质取胜。通过培训提高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积极培养和引进高科技人才,对菜农生产蔬菜技术进行指导服务,推广先进蔬菜生产新技术,发展精菜、细菜、特菜等无公害蔬菜产品,达到按标生产,让梨城百姓吃上放心菜。(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2.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科学优化养殖布局,推进规模化养殖小区改造升级,积极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打造梨树白猪产品品牌,推进规模化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每年新建1—2个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确保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养满养足。(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3.稳定发展水产养殖业。加快水产品健康养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二)优化布局,畅通“菜篮子”流通渠道。
1.加强规划指导和功能升级。将“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优化“菜篮子”产品市场布局,大力提升市场买卖交易、冷藏保鲜、质量安全等功能。通过政府投资、公共建筑配套等方式推进公益性“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强化“菜篮子”零售网点建设。加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力度,创造条件加快推进菜市场改造。积极推进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店、蔬菜直通车等“菜篮子”零售网点建设,优化“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布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管,保障“菜篮子”质量安全。
1.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大力推进“菜篮子”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完善的生产资料投入、生产档案、产地准出、产品检测、质量追溯制度,提高蔬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年检测产品不少于1500个样,检测合格率力争达到95%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强化检打联动,加强种养殖和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开展违法添加及超范围、超剂量添加专项执法活动。积极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
2.健全蔬菜肉类水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肉类、蔬菜、水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采取措施迅速提升“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市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菜店等市场流通节点肉类蔬菜水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引导,构建“菜篮子”调控机制。
1.健全“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完善以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生产者补贴等为主的生产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出台一系列流通管理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进场费减免、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保障我县“菜篮子”市场稳定和困难群体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健全“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制,保障全县“菜篮子”市场运行平稳。(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2.落实“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健全完善“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结合市场和季节特点,确保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段菜、果、肉、蛋等“菜篮子”产品的足量储备与有序投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
3.强化“菜篮子”市场监测预警。健全“菜篮子”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鲜菜、猪肉、水产品、蛋、鲜果等价格变化和其他城市“菜篮子”价格指数情况,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
三、组织实施
(一)2-3月份:完善县、乡镇“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组织,各乡镇必须配备专人负责菜篮子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对全年“菜篮子”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按照各自“菜篮子”工程任务,及时落实到村、户并报县农牧局;各乡镇将落实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做好“菜篮子”工程的发动、宣传以及落实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4-5月份:着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始安排蔬菜生产;积极开展蔬菜科技培训,推广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安排好大棚蔬菜的育苗,为大棚蔬菜生产做好准备;开展“瘦肉精”监测。
(三)6-8月份:加快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好蔬菜基地的生产管理;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强化蔬菜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引导“三品一标”品牌申报,提升全县蔬菜基地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四)9-10月份:抓紧做好蔬菜的种植管理;重点抓好蔬菜生产过程农药使用的监管;继续做好蔬菜检测。
(五)10-11月份:各乡镇全面完成工程所有内容,做好自查,补缺补差,迎接检查;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的总结、相关图片等所有检查、验收材料,迎接验收。
(六)12月份:对本年度“菜篮子”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摸底、谋划下一年的“菜篮子”发展规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首长负责制。继续发挥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深入落实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负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日常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菜篮子”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菜篮子”生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导工作。(责任单位: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财政扶持。县级财政要整合相关财政政策,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扶持“菜篮子”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测和“菜篮子”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各乡镇政府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辖区“菜园子”生产和“菜篮子”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查落实。制定梨树县“菜篮子”考核办法,夯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责任单位: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建立问责机制。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必要丢分的;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严重“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甚至造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出现否决项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街道、社区主渠道作用,采取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菜篮子”建设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经验和重点工程,努力实现“菜篮子”宣传广泛覆盖,原则上各成员单位每年开展媒体和现场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责任单位: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梨树县“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梨树县“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志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武 副县长
成 员:盛 天 县农牧局局长
杜 欣 县发改局局长
李东岩 县财政局局长
刘劲松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锟 县环保局局长
苑宝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德群 县交通局局长
杨玉生 县水利局局长
孙大海 县民政局局长
曲永海 县商务局局长
王栋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国庆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燕春 县统计局局长
宋 军 梨树镇镇长
姜振国 白山乡党委书记
杨 威 喇嘛甸镇党委书记
何俊伟 蔡家镇党委书记
刘立军 榆树台镇党委书记
张英男 泉眼岭乡党委书记
肖玉山 胜利乡党委书记
王 野 四棵树乡党委书记
高亚峰 小城子镇党委书记
李东辉 双河乡党委书记
鹿雪峰 东河镇党委书记
刘基双 金山乡党委书记
赵晓泉 万发镇党委书记
寇孟伟 沈洋镇党委书记
徐绍坤 小宽镇党委书记
段宇航 刘家馆子镇党委书记
吕 平 林海镇党委书记
赵 宏 孤家子镇党委书记
曲洪伟 十家堡镇党委书记
顿剑锋 郭家店镇镇长
车长胜 孟家岭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