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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6-04-12 10:19:00   来源:梨树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办发〔20162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2016年道路交通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切实有效地抓好2016年春运工作,确保我县春运道路运输安全、有序、畅通、优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有序开展

  2016年春运时间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吉交联发〔2016〕1号)、《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办电〔2015〕46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维护好我县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走得了、走得好,重点抓好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的检查,严禁烟花爆竹等违禁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利、安全。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春运组织机构,建立领导责任机制,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及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见附件),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督查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设立春运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本部门的春运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春运各项措施到位

  (一)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落实春运工作包保责任制。运管管理部门包站、车、线,重点抓好运输组织和运输安全监管;公路管理部门包道班、重点路段、桥涵,重点抓好除雪防滑和清理占用公路经营的集贸市场;客运站包站位、班组,重点抓好源头安全检查和服务工作;客运企业包车队、车辆、线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包保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要与所包保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要督促包保单位履行各自职责,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抓到实处。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驾乘人员安全培训。要认真组织客运驾乘人员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进行冬季安全培训,做到不漏一人,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从业人员不能参加春运。

  2.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资质关。要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重点检查卫星定位装置、车辆手制动、灯光、刹车、灭火器、轮胎、车漆和玻璃等重要部位。《春运合格证》的发放,要指定专人分项负责,对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私加(改)座椅、车容车貌差、安全带等安全服务设施不合格、年度诚信考评不合格以及车辆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不予发放《春运合格证》,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运。

  3.严把运输业户资质关,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对车辆逐台逐项的检查,尤其是制动、紧急切断装置、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二级维护、罐体检测等重要环节,要切实保障运营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下运行。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落实车辆“三检”安全例检制度,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雪天、雾天和冰雪路面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知识等培训和教育。

  4.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要对客运站站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明火,坚决取缔一、二级客运站站外发车,实行封闭管理。督促客运站落实对进出站车辆的检查和登记制度,逐班次进行检查登记。客运站的安检仪必须投入使用并制定专人负责,做好“三品”查堵和防火、防爆、防寒工作,强化出站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5.强化危险品运输管理。运管机构要对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罐式车辆的罐体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

  (二)公安部门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春运期间道路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要组织部署到位,提前研判预警,精心组织部署,抓勤务,组织好、部署好春运工作:

  1.突出重点,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对“两客一危”企业、参加春运车辆和辖区春运客流途经集中道路要进行排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科学部署勤务,强化违法行为整治。抓好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车辆、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3.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加大个别时段和路段道路的管控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4.加强车站和旅客乘降站点的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拎包、抢夺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春运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落实包保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见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安监部门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春运期间安全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1.加强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春运期间主要抓好车站、长途运输客车和公共交通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的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设置“三合一”场所等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2.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运输企业和场所,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彻底整治。

  3.加强对春运期间群体性活动有关车辆和车站等密集场所的动态监管,坚决防止火灾、践踏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春运工作安全畅通

  春运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直接考验政府各职能部门责任的落实和担当,相关部门要在履职尽责中,加强协调合作,上下形成合力,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集中联合统一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形成春运安全管理网格化统一模式,不断推进春运工作取得新实效,实现春运安全管理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做到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安全优质地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要落实春运值勤值守人员和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春运工作的联系、协调、信息收集、处理投诉,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四、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春运工作优质服务

  春运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一)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服务竞赛活动。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客运站要采取增加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联网售票、电话预约等便民服务措施。

  (二)加强动力调配和组织。做好客流预测,制定增班预案,认真分析和掌握春运客流量,对重点线路、班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增加车辆预案,对客流量大的线路要及时调度车辆,实行流动式发车,保证随时出车,确保旅客不积压、不滞留。

  (三)确保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春运期间要加强货运市场的监管,保证充足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当出现运力不足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运力组织抢运。

  (四)要认真做好除雪防滑工作。加强公路巡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易滑路段和危桥涵要有专人负责监控,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将路况信息通报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站。

  (五)公路部门要时刻做好除雪防滑准备工作,出现雪情,以雪为令,迅速清除冰雪,确保道路畅通。

  五、 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等媒体,并通过客运站广播、板报、电子屏和自办的《春运简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春运车辆路线、班次、时间等出行信息,传播安全出行有关知识,温馨提示服务便民项目,并要在客运站、班车上和主要道路上设置标语和横幅,以倡导和谐春运,弘扬春运正能量为主题,从责任落实上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科技春运”,从出行安全上打造“安全春运、畅行春运、人文春运”,积极主动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本通知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好2016年春运各项工作,将春运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高效、优质、圆满的完成春运工作任务,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

  附件:

  梨树县道路交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志强 副县长

  副组长:于运祺 县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 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玉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常 刚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邵玉良 县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

      陈 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立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 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杨春刚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吕中野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栾永明 县运输管理所负责人

      于连秋 县公共客运管理所所长

      禹 言 县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副局长陈冰兼任,副主任由县运输管理所负责人栾永明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222089,13904355199。

  抄送:县委各部门,纪委办公室;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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