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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4-11-20 14:13:00  

关于梨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梨树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梨树县2024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梨牧联发[2024] 9号)和《关于印发<梨树县2024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梨牧联发[2024]2号)文件要求,县畜牧业管理局联合所在乡镇成立了2024年梨树县项目验收小组分别对3家“粮改饲”项目建设单位(附件1)和7家秸秆饲料化项目建设单位(附件2)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现将验收合格主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要有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34-6097887。

  附件1:关于梨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附件2:关于梨树县2024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初审:董文昊  何红飞

  复审:张 健

  终审:彭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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