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梨树县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告
为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分班工作,确保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现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实际数量,学校规模、分布及交通状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学区,再根据学校编制、校园校舍等情况,科学确定学校的招生规模,下达招生计划,按顺序、分批次录取。
二、录取办法
热点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核查户籍、房产证等相关信息,确保符合“两个一致”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合理调整录取批次,优化录取方式,确定入学学校。
梨树镇内学校入学分四个批次审核,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为学区内户籍、房产证“两个一致”的家庭子女;
第二批为户籍为本学区但房产不在学区内的家庭子女;
第三批为户籍不在学区内但有房产的家庭子女;
第四批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家庭子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的居民居住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家长的务工证明和租房协议(务工证明和租房协议截至报名时间需登记满一年以上)。
如发生四批次报名总数超出学校计划总数的现象,学校将对第四批生源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局招生计划数一次性补齐。第四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家庭子女,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少年儿童,教育局以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三、学区及班额
梨树镇内各中小学学区划分见附件。班级人数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四、招生工作流程
梨树镇内中小学:
第一步:各中小学开展政策宣传。
第二步:梨树镇内各中小学收取相应报名证件,初审镇内小升初证件并协调公安、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行核验。
第三步:教育局分批次复核相应报名证件,确定各校新生名单。
第四步:各校自行确定分班日期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
第五步:各校组织新生预报到。
农村学校:
第一步: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第二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报名分班。
第三步:组织新生预报到。
具体日期安排请参照各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教育局将视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
五、分班办法
中小学均采取阳光分班方式进行分班。中学依据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兼顾班额、男女生比例现场平行分班;小学直接按照男女学生比例现场抽签分班。分班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4--5222524
附件1:2024年梨树镇内小学学区区位图
梨树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