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村级(社区)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公布四平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等指导目录的通知》(四政审改组发[2021] 1号)文件要求,梨树县印发《关于征求梨树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市里指导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村级(社区)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调整后我县保留乡镇权责清单9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
保留乡镇政务服务事项118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57项。
保留街道权责事项清单50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保留街道政务服务事项6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26项。
村级领办代办服务事项6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30项。
社区领办代办服务事项4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公共服务26项。
附件:
吉公网安备 22032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