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梨树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反应情况,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
4、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梨树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梨树县委统一战线工作本级。内设两个科室:综合科、统战科。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 67.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0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作不在本部门预算列支 。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 67.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3 万元,占100 %。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7.03万元,占100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6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03万元,占 89.56%;项目支出 7万元,占 10.44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50.73 万元,占 84.51%;公用经费9.3 万元,占 15.49 %。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7.03 万元。支出包括: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8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2万元,三、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5.26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03万元,占89.56 %;项目支出 7万元,占 10.4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50.73 万元,占84.51 %;公用经费 9.3万元,占15.49 %。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8万元,占88.89%,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0.2万元,占0.3%,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占2.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5.26万元,占7.8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1万元,与2018年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 0.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 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5万元,增长 58.97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19年确定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