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梨树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同维护党的章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组织和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2)开展反腐败斗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调查和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审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行政机关、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纠正、改变下级党组织或部门查处的案件中不恰当的结论和处分决定。
(4)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5)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使之成为“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6)按照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要求,及时报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指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共产党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 30 个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机关党委、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梨树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吉林梨树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辽河农垦管理区纪检监察室、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30个内设机构,下设2家预算单位,分别为:中共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梨树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0年收支总预算170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31.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办案量增大。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70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6.6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6.6万元,占10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7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9万元,占88.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35.31万元,占61.9%;公用经费573.59万元,占38.1%。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4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9万元,占88.4%;项目支出197.7万元,占11.58%。基本支出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35.31万元,占61.9%;公用经费573.59万元,占38.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1.42万元,占84.46% ,主要用于本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09万元,占8.27%,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65.65万元,占3.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8.44万元,占3.42%,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4.95万元、津贴补贴242.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09万元、住房公积金58.44万元。
公用经费4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6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14万元、取暖费36万,差旅费150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万元,其他交通费2.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9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平台请车;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9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部门本级共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新增内设机构、办案量大,所以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7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0年确定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