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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09-09 14:54:00  

梨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度

  梨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编制、调整、修订、呈报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城市规划设计,并负责建设工程定点选址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3、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负责其资质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和制定全县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城镇建设档案。

  4、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管理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区亮化、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5、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拟定城镇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制定局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7、指导局管各行业的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管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城乡建设科、基本建设科、房产房改科、计财科、人秘科、信访法制科。

  纳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梨树县城镇绿化处

  3、梨树县城市规划管理处

  4、梨树县物业管理中心

  5、梨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6、梨树县城建档案馆

  7、梨树县公园管理中心

  8、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9、梨树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

  10、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11、梨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实有人员252人,其中:在职人员171人,离退休人员 8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总计77,238.98万元,比2017年增加29,523.82万元,增长38.22%;支出总计77,238.98万元,增加29,523.82万元,增长38.22%。主要原因:债券资金增加,项目增加,工程增加。

  二、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92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22.66 万元,占100%。

  三、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55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0.17万元,占8.24%;项目支出56,484.74万元,占91.76%。

  四、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76,700.6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7年各增加28,985.47 万元,增长37.79 %。主要原因:债券资金增加,工程增加,项目增加。

  五、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1,31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37.00万元,增长26.64 %。主要原因:债券资金增加,工程增加,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1,31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36.14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30万元,占0.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23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8,983.97万元,占14.65%;城乡社区支出支出36,233.05万元,占59.09%;农林水支出1,575.54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14,004.47万元,占22.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7.3万元,支出决算为5997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工程增加,项目增加,经费增加。其中: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

  2.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3,172.3万元,支出决算为  36,233.05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04.47万元。

  4.国防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6.1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420.3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8,983.97万元。

  7.农林水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575.54万元。

  六、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救济费、助学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删减)。

  公用经费1917.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等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八、关于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268.49万元;本年收入13,479.00万元,本年支出13,346.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13,47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13,34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1个,涉及金额264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55.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作业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主要是上缴资金。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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