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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2-12-07 14:10:00  

关于公开遴选梨树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快递站点改造项目补助对象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2]16号)文件要求,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现有商贸配送、公共仓储、邮政寄递等设施重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计划支持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20个乡镇物流快递站点,现将公开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项目

  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支持发展智慧物流。项目为先建后补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273万元。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

  (二)乡镇物流快递站点改造项目

  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有场地条件的应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 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小型仓库改造和补助购买货架、手持数据终端(PDA)或库采仪智能终端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项目为先建后补项目,每个乡镇物流配送站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需要在梨树县域内注册成立,邮政、供销和商贸物流、电商快递、供应链等优势突出、具有物流快递资源整合和改造能力的法人企业。

  2、乡镇物流快递站点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捆绑打包开展专家评审,选择一家承办企业负责项目改造。

  3、在县政府所在地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4、改造项目完成后应达到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上下行物流快递全覆盖;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等要求。

  5、项目申报主体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严重警告警示信息等。

  6、申报项目没有享受或已申请其他中央或地方财政支持资金。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7、被补助的承办企业必须建立台账,形成的固定资产须全部登记备查。

  8、建设期限为项目主体确定之日起到2023年12月底之前能完成项目验收。项目申报单位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定期向县商务局报送统计数据及项目进展情况。

  9、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承办主体向商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和审计等主管部门联合组成项目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安排,竣工一项验收一项,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概况、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计划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概算等情况)等。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营场所外观全景图、内部分区图、开展物流配送服务等图片,彩印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4、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6、其他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编制目录和页码,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上述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申报材料封页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向县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6:30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雪

  报名地点:梨树县商务局市场科(北二楼)

  联系电话:0434-5225367

 

  附件1

 

梨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2:

项目申报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的                             项目,本单位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请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

  三、本项目内容没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

  四、企业依法注册,合法经营,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项目申报成功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六、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建设信息,主动接受县商务、县财政部门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接受绩效评价,进行问题整改;

  七、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等。

  八、凡是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须面向县域提供公共服务至少五年。

  九、承诺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放弃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及法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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