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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10-15 10:45:00  

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社会信用建设相关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2018年第8号的要求,结合我我局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情况,制定本信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按照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相对完善的法规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核心,以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形成为动力,以信用服务行业主体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为支撑,以完善政府的监管体系为保障,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记录社会主体信用状况,揭示社会主体信用优劣,警示社会主体信用风险,整合全社会力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二、总体要求

  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基本原则,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完善税务部门激励和惩戒机制,加强红黑名单的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格局,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纳税信用奖惩。提升税收管理服务水平和提高纳税人遵从,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快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税务局在规划引导、立法执法、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格局。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县政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立足当前,着眼全局和未来,统筹进行规划,明确思路和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行业征信与综合征信系统建设同步推进,统一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整合行业信用信息。共同建设信用信息数据交换系统,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四)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效对接和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五)完善制度,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规范各类征信行为。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记录、整合、共享、公布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六)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建立适合不同特点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四、建立健全激励、惩戒机制

  (一)建立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机制。

  依据国家局、省局文件要求,定期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纳税人信用信息记录,将信用状况良好的A级纳税人通过税务网站对外公布。

  (二)守信激励措施。

  1、设立A级纳税人窗口,不用叫号排队;

  2、落实发票政策,A级纳税人一次可领购3个月发票,B级纳税人一次可领购2个月发票;

  3、组织专业服务团队,进行上门服务;

  4、召开A级纳税人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座谈会,宣讲激励措施和及时了解涉税需求。

  (三)失信惩戒措施。

  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2、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3、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4、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五、加强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局要把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局要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激励及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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