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市场监管机关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厅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建立机关信用建设机制为基础,以行政执法诚信建设和市场监管队伍诚信管理为重点,以信用信记录、归集、共享、应用为主线,全面开展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为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信用梨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执法诚信建设
1、增强执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操作标准,依法依规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
定,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处罚合理,减少行政争议,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保障决策合法性。
2、深化执法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和“双公示”要求,依法依规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对重大突发事件、敏感案事件等群众关注问题,适时发布披露,回应社会关切。开展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公示。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及时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设立、变更、备案等)。企业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查询相关公示信息。
3、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规范注册登记、食品药品服务窗口的言语和行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跨部门、区城、行业互认共享。
(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1、打击失信违法行为。打击食品药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消费权益等领域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违法行为;打击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传销、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围标串标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严重失信人员刑事和行政责任。
2、记录信用信息。履行职责过程中,准确记录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公开。研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定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应用、修复、退出制度。将公民严重违法情况等纳入诚信管理。
3、推进信用信息使用。落实《梨树县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备忘录》,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对守信主体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可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或优先选择等激励加措施;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可给予从严行政审批、限制特行经营、限制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惩戒措施。探索创新行业和重点人群信用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4、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依法曝光严重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
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市场监管队伍诚信建设
1、严格招录信用审查措施。明确市场监管队伍职业准入标准,健全报考诚信约束机制,凡是在考录、调任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人员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不诚信记录的,不得录入。
2、加强诚信教育。加强法律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市场监管队伍培训课程,提高诚信意识。
3、建立诚信档案。将职工档案填写情况、个人事项申报情况、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表彰奖励等信息纳入诚信档案。纳税、借贷等社会信用情况一并纳入信用档案。将诚信情况作为干部任用、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等事项。将信息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模式,广泛开展宣传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局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确保信用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督促进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