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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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3-10-08 15:05:00   来源: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

机构概况

  辽河区规划局是经区委、区管委会批准,于2012年2月26日正式成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行政区内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研究本行政区内城乡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修订、审查和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审查辖区内其它场、镇总体规划。

  3.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方案;负责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放线、验线和竣工核实工作。

  4.负责对规划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设计与测绘行业的管理。

  6.负责行政区域内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和行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监察督办、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等。

  2.规划审批科。负责核发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一书三证”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规划、测绘行政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核、审批结果告知及行政许可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审核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含景观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含房屋立面改造、景观设施、亮化等设计方案),参与建设工程后期管理和规划核实工作;组织协调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村镇建设项目(包括村民住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县(市)村镇规划管理等工作。

  3.规划监察大队:负责依法对规划区内各类规划审批后的建设项目实施动态监察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参加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竣工核实工作。

    4、征收补偿科: 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补偿安置资金的计划,申拨和管理;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负责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征收房屋产权证明的处理;负责安置房的建设计划和管理;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负责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5、宣传法规科:负责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征收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组织实施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负责房屋征收的调解,信访工作。

  6、普查登记科: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设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负责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并修改;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报区管委会发布;负责在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7、财务科:负责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的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据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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