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梨树县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要求,部署全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宣传文化系统的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战线各方面的力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培训、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委理论学习组的学习教育工作;做好全县党务干部理论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测、上报工作;联系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单位。
(四)负责抓好全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爱国主义教育、重大主题教育及典型宣传等社会宣传工作。
(五)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省、市、县精神文明单位,全县文明县城、行业、村镇、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六)管理、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县文广新局、县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对宣教口各部门有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七)按县委确定的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宣教系统部分干部;制定全县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培训;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中共梨树县委宣传部设置本级八各科室
1.宣传科: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各种宣传活动。
2.新闻科:提出全县中、长期宣传报道指导思想和规划;制定季度、月和专项报道计划;参与组织协调县级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审查监督全县大众传媒重要栏目设置和节目刊播;对全县新闻单位的编、采、播人员和业余通讯员进行培训教育;负责党报党刊发行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3.理论教育科:制定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规划;指导、检查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负责全县党员理论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的安排、辅导;总结、推广和宣传党员先进典型和党员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培训全县基层单位党员理论教育骨干和专职干部,副局级以上干部理论学习的培训和辅导工作。
4.文教科:指导检查宣教系统各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指导、协调教育及有关部门共同贯彻国家及省、市的文化市场管理法规;规划组织全县重大政治性、纪念性文艺演出。
5.干部科:按照县委授权,考察管理宣教系统的部分干部,履行任免手续;负责部内机关干部编制、工资晋升、奖励等项工作的统计、申报工作;协助部机关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日常工作。
6.秘书科:负责文书、档案、文印、保密工作;做好信息、督查工作;协助部内各科日常工作;负责部机关的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7.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科: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8、志愿服务科:负责全县志愿服务组织和网络建设;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规划;组织领导全县志愿服务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 372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15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7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72万元,占 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 万元,占100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 3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2.5 万元,占32.93%;项目支出 249.5万元,占 67.07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6.7万元,占87.1 %;公用经费 15.8万元,占 12.9%。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万元。支出包: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84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3万元,三、卫生健康支出4.97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10.06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2.5万元,占 32.93%;项目支出249.5万元,占 67.0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106.7万元,占 87.1%;公用经费 15.8万元,占 12.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84万元,占92.97%,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3万元,占2.99%,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97万元,占1.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10.06万元,占2.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 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7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 0.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共 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坚守0.35万元,降低 2.17 %。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19年确定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