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监察局仍属于县政府序列,行政监察工作对县政府负责,接受县政府领导。根据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主要职能是:
(1)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2)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县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拟定全县的纪律检查规章和行政监察规定。
(3)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
(4)检查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全县重大典型案件;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5)协助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乡镇党委管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按照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要求,及时报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指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共产党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 18 个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机关党委 18个内设机构,下设 2 家预算单位,分别为:中共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梨树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1174.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量大。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17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4.85 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4.85万元,占10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1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1174.85万元,占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28.96万元,占45 %;公用经费391万元,占33%。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4.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1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15万元,占83%;项目支出197.7万元,占 17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86.15万元,占60 %;公用经费391 万元,占4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7.66 万元,占95% ,主要用于本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万元,占0.2%,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7.25万元,占1.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8.19万元,占3.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8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18万元、津贴补贴133.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万元、住房公积金38.19万元。
公用经费 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30万,差旅费81.2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相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数相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数相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8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平台请车;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数相持平。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共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75万元,增长 4.35%。主要原因是:办案量大,所以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7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19年确定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