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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1-05-06 14:18:00  

梨树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规范性文件。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配套建设并承接有关工作。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开展全县城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县国税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等方面,县国税局与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保险费扩面征缴、基数核定、资金划转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医疗保障局内设五个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下设两家预算单位,分别为:梨树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梨树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 1879.21万元,比2020年预算2282.86万元减少403.65万元,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减少15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124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减少92万元。二是退休1人,工资减少8万元,养老保险金减少了1.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万元。工资减少26.7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 187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9.21 万元,占 100 %。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79.21  万元,占 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 1879.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21     万元,占30%;项目支出1316万元,占7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513.01万元,占91%;公用经费50.2万元,占9%。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9.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8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3.21万元,占30%;项目支出 1316万元,占7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13.01万元,占91%;公用经费50.2万元,占9%。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36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2万元、住房公积金42.2万元。

  公用经费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取暖费4.2万元、差旅费12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20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20年数持平。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本级共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2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编制增加一人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1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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