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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9-28 13:21:00  

2019年度梨树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梨树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44号)及省委批准的《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梨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梨树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和执法监察。

  (三)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监督以及民政统计工作。

  (四)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负责县际及全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行政区划发展研究,拟订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以及地名管理工作。

  (六)起草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文件,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八)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特困人员供养和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以及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科

  纳入梨树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梨树县民政局(本级)

  2、梨树县殡葬管理所

  3、梨树县救助管理站

  4、梨树县殡仪馆

  5、梨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6、梨树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7、梨树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8、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9、梨树县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0、梨树县慈善总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8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23138.6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104.15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业务划出,部分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5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6.33万元,占96 %;事业收入495.19万元,占3.3%;其他收入77.04万元,占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087.37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93万元,占25.7%;项目支出12697.44万元,占7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0378.7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52.59万元,降低8.3 %。主要原因:业务划出,部分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8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01万元,增长1.1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87.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7.07万元,占90.83%;卫生健康支出853.79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51.1万元,占0.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1万元,占1.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9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4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梨树县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27万元,降低7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4.27万元,降低71.7%。减少原因:本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减少14.27万元,降低71.7%。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19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275.44万元;本年支出451.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2.83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梨树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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