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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9-28 13:18:00  

2019年度梨树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梨树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风治沙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场(圃、园)及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依法办理林地的征用和占用,处置林业行政案件,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林业科研工作。

  (六)指导全县林业经济发展、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林业财务工作,管理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

  (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林业局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人事科)、造林绿化科(县绿委办)、计划财务科、资源林政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林政稽查科、县森防办)。

  纳入梨树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梨树县林业局本级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

  3、梨树县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4、梨树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5、梨树县林业调查设计大队

  6、梨树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2019年实有人员130人,其中:在职人员129人,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8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各2275.1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217.11万元,降低84.3 %。支出总计744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7.55万元,降低9.2%。主要原因:2018年国有林场改革,财政投入的林改资金较多,今年改革已经完成,所以资金投入相对少很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7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09万元,占94.5%;其他收入125.02万元,占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4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27万元,占17.8%;项目支出6117.5万元,占 82.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31.46万元,占77.6%;公用经费297.8万元,占2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50.0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392.07万元,减少67.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379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3181.49万元,减少4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3181.49万元,减少4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5万元,占3.1%;卫生健康支出35.57万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1150.2万元,占30.3%;农林水支出2417.25万元,占63.7%;住房保障支出75.89 万元,占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性岗位工资及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6.82万元,支出决算为3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资金有从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2941.76万元,支出决算24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些项目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度转到下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82.85万元,支出决算7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主要原因是资金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占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占25.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9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汽油费、修理费及保险费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83.2%,主要是单位按照规定用于省、市林业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时的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  7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7.16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16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度我部门组织对国有林总场培育种苗扶贫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2.7%。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国有林总场培育种苗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8万元,执行数68万元,执行率为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可以对梨树县及周边地区提供优质的造林苗木;促进造林区域形成规模化,提高生态环境可以达到优质、良种苗木,提高造林成活率,增强林业产业建设。完成杨大苗24万株,杨苗根158.6万株,柳树大苗3万株,绿化苗木6.1万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梨树县林业局、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两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3.64万元,比2018年减少69.58万元,降低27.5%。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压减各项支出的结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梨树县林业局各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查办各类涉林案件、植物检疫检测、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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