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市、县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跨县、跨地区、跨省、跨行业的经济协作,并负责各乡镇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负责国内外友好城市、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日常联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领导互访安排和接待。
(四)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性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
(六)负责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布局、发展目标及任务的分配和下达。
(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发布、洽谈、对接和确认。
(八)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检查指导、审核、验收、汇总和评比工作。
(九)负责经济环境的宣传及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经济技术合作科、项目审核科、投资服务科、开发区科、行政审批科。
纳入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本级
2019年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1表)
(详见附表1-公开02表)
(详见附表1-公开03表)
(详见附表1-公开04表)
(详见附表1-公开05表)
(详见附表1-公开06表)
(详见附表1-公开07表)
(详见附表1-公开08表)
(详见附表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02.06万元,比2018年增加34.06万元,增长20.27%。2019年度支出150.51万元,比2018年减少16.39万元,降低9.8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92万元,占99.93 %;其他收入0.14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0万元,占66.73%;公用经费50.41万元,占33.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1.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46万元,增长21.30%。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5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降低9.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4 万元,降低9.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4万元,占84.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万元,占8.09%;医疗卫生个计划生育支出4.35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 4.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 15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赴外经贸活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3.9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3%。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删减)。
公用经费5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8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0个、来宾1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收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主要是上缴资金。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