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2018年度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省、市、县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跨县、跨地区、跨省、跨行业的经济协作,并负责各乡镇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负责国内外友好城市、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日常联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领导互访安排和接待。
(四)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性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
(六)负责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布局、发展目标及任务的分配和下达。
(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发布、洽谈、对接和确认。
(八)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检查指导、审核、验收、汇总和评比工作。
(九)负责经济环境的宣传及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经济技术合作科、项目审核科、投资服务科、开发区科、行政审批科。
纳入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本级
2018年实有人员2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2018年收入总计168万元,比2017年减少64.66万元,降低 38.49%;支出总计166.9万元,减少64.66万元,降低38.49 %。
二、关于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46万元,占99%;其他收入1.60万元,占1%。
三、关于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万元,占100%。
四、关于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7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7年各减少48.88 万元,降低27.62 %。
五、关于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88 万元,降低27.62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4万元,占9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元,占1.18%;医疗卫生个计划生育支出4.72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7.84万元,占 4.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梨树县经济技术合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主要原因:退休工资未列入决算。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赴外经贸活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不在本单位。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六、关于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88%。(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八、关于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0”等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主要是上缴资金。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梨树县经技术合作局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