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07-24 16:14:00
梨政办函〔2019〕50号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吉林省市县级政务服务梳理试点工作方案》(四政梳理组发〔2019〕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请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按照《关于公布动态梳理权责清单的通知》(梨政办函〔2019〕49号)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执行。
权责清单,属于动态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和机构职能变化等,适时进行调整。在保留的权责清单中,若有漏缺或滞后情形,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为准。
各实施部门(单位)是标准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要按“单”用权、照“单”履责。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部门(单位),要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原则,将事项纳入县政数局和乡镇、街道、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让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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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