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偿收购吉林省昌正化工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经梨树县人民政府批准(梨政函〔2025〕168号),同意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偿收购吉林省昌正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方信息:
名称:吉林省昌正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2MA7FLP9112
住所地: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迎宾大路东、应化所北侧
地块位置: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迎宾大路东、应化所北侧
土地面积:10290平方米
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50年,剩余使用年限46年(自公示之日起算)
利用现状:地块当前为闲置状态,无地上建构筑物建筑。
2.他项权利情况:
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
二、收购依据及程序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实施程序:
由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协商一致,委托具备A级资质的吉林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价格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后续将依据批准文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按约定支付收购价款,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三、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1.收购总价:人民币2901800元(大写:贰佰玖拾万零壹仟捌佰元整),该价格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价。
2.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收购价款汇入指定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四、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收购行为、收购价格等内容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并提供真实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
联系电话:0434-5627590
联系人:贾思楠
六、其他事项
1.地块相关债权债务由被收购方在交付土地前妥善处置完毕,收购后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无关。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将正式签订收购协议并履行后续程序。
3.本公示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收购方所有。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吉公网安备 22032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