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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4-12-06 08:58:00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关于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合作企业优选公告

各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能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吉能新能[2024]227号)、《关于下达四平等地5个氢基绿能产业园区风电建设指标的通知》(吉能新能[2024]23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开展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合作企业优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建设规模: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

  3.优选内容:优选合作企业与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

  4.建设地点:梨树县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应能满足风电项目建设要求,申报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应具有风电项目开发业绩,持有国内风电场(站)。

  3.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业绩及持有国内风电场(站)的证明材料、企业无不诚信行为证明材料【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网站截图】。上述材料及报名表需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82231232@qq.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6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截止后,我单位会同代理机构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发送申报资料文件参考大纲(邮箱原路发送),相关企业按照申报资料文件参考大纲准备最终申报材料。

  3.申报企业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吉林省通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申报资料文件(7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资料文件递交地址:吉林省为四平市铁西区海银御景吉林省通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优选联系方式

  优选方: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宋明

  联系电话:15500118182

  代理机构:吉林省通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34-3236777

  附: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合作企业优选报名表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

合作企业优选报名表

 

 

 

 

  初审:董文昊  何红飞

  复审:张 健

  终审:彭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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