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的公示
为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0〕125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细则>的通知》(吉商财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已完成组织企业申报工作。
县商务局已于2022年3月7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申报公告,经对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初审和踏查核实,吉林亨通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吉林一正参力元酒业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的申报项目材料符合文件支持方向。2022年7月4日,经梨树县商务局党组会议对10家公司申报项目及项目资金分配讨论,一致通过同意以下资金分配结果:
1、给予吉林亨通花生食品有限公司欧盟有机认证项目90500元资金支持。
2、给予吉林亨通花生食品有限公司亨通中国人保出口信用险项目7800元、中国人保出口信用险项目63800元资金支持。
3、给予吉林方泽玉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项目12409元资金支持。
4、给予吉林一正参力元酒业有限公司2021世界食品(深圳)博览会项目21453元资金支持。
5、7户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分别给予: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宋大嫂食品有限公司6513元、梨树县吉凤手工艺品基地有限公司3486元、吉林省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972元、吉林省嘉乐商贸行6972元、四平市富华阳光家政有限公司3426元、梨树县永洁家政服务处6972元、梨树县馨蕊家政服务有限公司5467元,共计39808元资金支持。
以上10户企业,12个项目,共计235770元资金支持。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3日(7个工作日)。
梨树县商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434-5282110,13596625111。
梨树县商务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