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1-04-02 10:51:00
关于梨树县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 专项资金(第一次)分配结果的公示
为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19〕1172号)、《关于2020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商贸发〔2019〕36号)文件要求,已完成组织企业申报工作。
县商务局已于2021年3月10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申报公告,经我局同县财政局对县外贸企业的申报项目材料初审和实地踏查,吉林省梨树大顶山硅灰石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亨通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的申报项目材料符合支持方向。2021年4月2日,经梨树县商务局党组会议对两家公司申报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分配进行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同意给予吉林省梨树大顶山硅灰石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这三个项目共计2万元资金支持;吉林亨通花生食品有限公司欧盟有机产品认证项目10万元资金支持;吉林亨通花生食品有限公司FSSC 2200管理体系认证项目2万元资金支持;吉林省梨树大顶山硅灰石有限责任公司购进X射线荧光光谱仪项目(该项目实际花费125万元)47.2万元资金支持;以上6个项目资金支持合计61.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13日(7个工作日)。
梨树县商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434-5282110,13596625111。
梨树县商务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