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governor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05-09 09:12:00  

梨树县商务局转发《关于下发2019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为鼓励外经贸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推进我省走出去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吉林省省级外经贸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外贸工作重点,现将《2019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一)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1.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融资服务平台、公共培训平台、进出口营销服务平台等。

  2.鼓励外贸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外贸企业保存量、扩增量,对其国际标准制定和认证、知识产权申请、外贸品牌培育、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产业链后端环节予以支持。鼓励企业扩大进口规模,对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以及资源性产品等给予支持。

  3.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资质认证,鼓励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

  4.鼓励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和引导中小外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企业在知名电商国际网站上建立商品展示交易平台。

  5.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以及参与国际应诉。

  (二)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稳健发展

  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重点支持省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园区类项目建设。

  (三)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业务,扩大服务出ロ。

  (四)鼓励口岸扩能提升发展

  支持车辆“一站式”及电子验放系统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改造。

  二、资金分配及申请

  (一)资金分配方式

  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分配资金。项目法分配资金的项目包括支持省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园区项目、建设车辆“一站式”及电子验放系统等重点口岸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资金。其他事项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二)资金申请

  1.项目单位应符合的条件:

  (1)省内企业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境外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还应在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者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项目符合省级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内容。

  (3)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按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2.项目单位申报应注意的事项

  (1)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的票据不得重复申报。

  (2)采用项目法申报项目的单位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统一规格为A4大小,并装订成册上报至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单位及时填报《吉林省项目库系统》,并做好资金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专项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必须是在库项目。

  4.为加强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管,商务主管部门要进入吉林省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对所支持的项目进行初审、申报工作。

  5.采取项目法分配的,由中省直单位、各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负责审核相关证明和票据原件,填写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2019年2月21日前汇总上报,一式3份,报省商务厅相关业务牵头处室。

  6.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资金使用办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等工作。

  本通知自2019年5月9日起在梨树县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请各外贸出口企业在本公告结束后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梨树县商务局商贸科。

  联系电话:0434--5282110

  13596625111

  附件1:2019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9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3:法律责任声明

梨树县商务局

2019年5月9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