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梨树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梨树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2020年 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梨树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省、市的惠农政策的落实,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关于农业、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投资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畜牧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畜牧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惠牧政策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园艺特产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园艺特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关于园艺特产业的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农村产权制度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负责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社财务管理;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审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农业机械补贴、农机安全监理、农机维修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
(六)负责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
(七)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生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围绕县委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研究县域经济发展对策;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履行组织策划、协调调度、督导评估、统筹推进全县县域突破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引导和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农田、基本农田等农用地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盐碱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与管理;研究制定建设生态农业的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搞好农村能源设施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
(九)组织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地方农业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负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牌(包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督,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和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种、养、加、销的一体化经营,监督实施标准化生产;负责生鲜乳生产、规划、基地建设的监督管理及收购站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十)贯彻落实植物防疫和检疫法规的实施;组织、监测对县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域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做好肥料的监督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省、市新农村建设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全县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农业科技队伍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并指导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及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做好农业职业技能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指导涝区、灌区治理、节水灌溉、灌区田面工程建设;负责全县渔政工作,依法查处渔政案件,对渔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四)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工作;健全完善全县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行政管理;负责全县种用畜禽、兽药、饲料等生产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负责兽药广告的审查。
(十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强化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四类场所”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发布、扑灭等应急工作;承担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监管;负责监督全县畜禽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使用;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宰前验收、屠宰、肉品检验、销售及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监管;建立重大畜产品安全及事故的应急体系,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加工病害畜禽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产品可追溯体系,做好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八)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计划,指导农业节能减排和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野生植物,牵头管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严格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逐步实现畜禽养殖“零排放”;负责制定畜牧业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划定禁养区、禁建区(限养区);负责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信访问题的调查。
(十九)负责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计划;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负责农业、畜牧、渔业等行业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参与指挥和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参与或直接查处各类伤亡事故,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0个内设科室分别为:
(一)人事科(阳光工程办公室)
(二)综合科(计划财务科)
(三)农业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四)牧业科(渔政管理科)
(五)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
(六)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七)农田建设管理科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
(九)防疫监督科(无疫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监察室)。
纳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18个单位包括:
梨树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梨树县草原监理中心
梨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梨树县兽医管理站
梨树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中心
梨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梨树县兽药监察所
梨树县饲料管理中心
梨树县喇嘛甸动物公路检查站
梨树县畜牧总站
梨树县植保植检站
梨树县农民科技教教育中心
梨树县水稻技术指导中心
梨树县农业综合执法队
梨树县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梨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梨树县园艺特产管理站
梨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梨树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8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 18952.43、9662.29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967.92,1177.35 万元,增长47.3%,12.2 %。主要原因:增加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所以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8952.4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896.45万元,占 99.7%;事业收入 21.49 万元,占 0.1 %;其他收入 34.49 万元,占 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62.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1.32 万元,占 53.3%;项目支出 4520.98万元,占 46.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3908.25 万元,占76.1 %;公用经费 1222.06万元,占23.77 %,对企业补助11万元,占0.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8896.45,9550.62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35.53,
1282.25万元,增长47.8,13.4 %。增加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所以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5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8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2.25万元,增长13.4 %。主要原因:增加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所以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550.6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1.95 万元,占 5.2%;卫生健康支出 139.57 万元,占1.5 %;节能环保支出 1075.72 万元,占11.3 %;农林水支出 7457.54 万元,占 78.%;商业服务等支出50 万元,占0.5 %,住房保障支出335.84,占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7.9 万元,支出决算为9550.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9.6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9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不在本局决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28.27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1.14 %。
3.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预算1075.73万元,支出决算为 1075.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9 %,决算数约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预算7345.3,支出决算为7457.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财政拨款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预算3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标准,即9%提高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9.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企业补助。
公用经费 113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 33.28万元,完成预算的 98.7 %。同比去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2.63万元,减少4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2.91万元,占98.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37 万元,占 1.1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9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2.91 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 辆。
2.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4万元,支出决算为0.37 万元,完成预算的1.1 %。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7 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工作餐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2 个、来宾 48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度我部门组织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动物检疫监督项目、基层农技推广项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春秋两季防疫项目等五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7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34.8%。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5万元,执行数115万元,执行率为100%。
(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22万元,执行率为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降低5.5 %,主要是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5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131.3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9.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梨树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 21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货车及小型客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