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梨树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部门决算
2019年度
梨树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部门决算
2020年 9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为辖区内农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相关工作服务;
(3)负责为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4)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5)协助村社财务会计核算和惠农资金的落实及财务公开工作;对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提供支持保障;
(6)负责为辖区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7)负责为辖区内农村审计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8)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
(9)负责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运行提供指导、咨询服务;
(10)协助相关部门为辖区内办理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相关工作;
(12)负责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梨树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内设 7个机构,分别为: 综合科、农村审计科、农村集体资产科、农民负担管理科、农村经济管理科、党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办。 纳入梨树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梨树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公开08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3233.04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4.28 万元,降低15.53 %。主要原因:2019年的土地确权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减少。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村土地确权涉及面广,涉及广大农户的土地,个别的数据反复修改,农户外出打工较多,土地确权测绘公司数据更改还有个别村费用尚未全部完成,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得等到测绘公司业务全部完成后付给测绘费。全县各乡镇村办公费、差旅费、指界费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22 万元,占96.95 %;其他收入 8.03 万元,占3.0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747.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72 万元,占100 %;本年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49.84 万元,占14.3 %;公用经费1497.88 万元,占 8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3225.01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3.57万元,增长29.97 %。主要原因: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全县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全县完成确权任务的301个村和2个农牧场,15.94万农户,外业实测,内业整理,确权面积的公示工作已经完成。确权面积 290.87万亩,其他方式承包的面积 92.15万亩。农村土地确权结余资金较多,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支付测绘公司测绘费及全县各乡镇村办公费、差旅费、指界费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9.6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54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2.16万元,增长102.87 %。主要原因: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支付测绘公司测绘费及全县各乡镇村办公费、差旅费、指界费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9.6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 万元,占0.11%;卫生健康类支出 10.91 万元,占0.63 %;农林水类支出 1701.31 万元,占 97.8%;住房保障类支出25.48 万元,占1.4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47.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89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9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相应的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农林水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21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4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测绘公司测绘费及全县各乡镇村办公费、差旅费、指界费较多。
4.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为25.9 万元,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按照2019年工资额核定,发放按照2018年工资额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9.6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75万元、津贴补贴41.47万元、奖金13.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万元、住房公积金25.48万元、退休费0.89万元、奖励金0.6万元。
公用经费 148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13万元、印刷费24.61万元、水费0.78万元、电费0.87万元、邮电费2.76万元、取暖费2.94万元、物业管理费1.58万元、差旅费200.95万元(含给全县各乡镇、村差旅费和直接费)、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5.46万元、委托业务费1185.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3 万元,支出决算为0.04 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 %。同比去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24万元,减少87.18%,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 万元,占 100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4 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 %,主要是接待人员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批次、来宾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万元,年初预算数5.5 万元,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