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3-11-30 14:57:00
关于梨树县种公猪站点(场)补贴的公示
根据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梨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梨树县种公猪站(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梨牧联发【2023】7号)文件和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关于梨树县种公猪站点(场)补贴政策的验收通知》(梨牧发【2023】73号)文件精神,由县畜牧业管理局牵头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9家种公猪站点(场)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对验收合格的7家种公猪站点(场)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梨树县榆树台镇鑫旺养猪场;梨树县郭家店镇双马驾村猪人工授精供精站;梨树县郭家店镇花城子村猪人工受精供精站;梨树县万发镇张家村猪人工授精供精站;梨树县金山乡金波种猪人工授精供精站;梨树县宏源牧业有限公司;梨树县白山乡裴家村猪人工授精供精站。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6日前以书面材料向县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有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34--6097887。
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