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落实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督 查 通 报
梨政督字〔2020〕54号 签发人:李乐新
关于全县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落实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梨办发[2020]23号),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统计局对《方案》中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20]4号)《关于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的通知》(梨委编办发[2020]11号)落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乡镇(街道)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20]4号)《关于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的通知》(梨委编办发[2020]11号)要求将成立统计工作办公室结构组建和人员配置情况的函送到县统计局。请未完成的乡镇(街道)在收到通报后,于2日内将统计机构组建和人员配置情况的函送到县统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落实统计工作规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制定本地全年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计划,分解工作责任。要及时总结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验,转化成工作制度,并固化成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梨树县委督查室
梨树县政府督查室
梨树县统计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