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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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4-01-18 09:49:56   来源:梨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县财政局

  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编全县部门年度预算,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负责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全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存量资金盘活工作;负责县对乡镇(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做好预算管理改革等有关事项。

  (三)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全县决算信息公开;研究并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各级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囯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及财政专户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决算工作;负责财政年终结算工作;负责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性资金拨付凭证审核等工作。

  (四)行政政法科

  负责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行政、政法等部门研究提出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等建议;编制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审核年度财务决算;管理行政、政法等部门专项资金。

  (五)教科文科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财务管理办法;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审核教科文等单位财务决算;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农业科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并实施;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管理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水利建设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及组织实施等职责。

  (七)乡镇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管理中央和省对乡镇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基层政权建设等有关专项资金;指导落实“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八)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的财政政策建议;执行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九)粮食贸易科(产业发展科)

  负责商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商务、粮食方面的资金和基金;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工作。

  牵头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研究提岀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

  (十)经济建设科

  负责工业信息、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硏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和使用方向的协调和管理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中本级财政投资部分的资金分配下达及使用监管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政府釆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受理县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处理县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结算手续;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国有资产科(债务金融科)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资产出售、资产出租及其他资产处置的评估、拍卖审批工作;负责县本级企事业单位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编报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和月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负责全县政府债务的管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全县债务管理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承担政府融资业务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承担政府性债务的核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出国用汇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特色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核算、拨付工作。

  (十三)会计法制税政科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承担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协助有关方面指导和管理会计类职称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帐机构业务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承担有关行政仲裁、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税法规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监督检查科(罚没管理科)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等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罚没收入,监督检查执收执罚单位的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各执法部门的罚没款项、罚没物资、扣押物资及扣押资金、票据的管理工作。

  (十五)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实施;管理保障性住房和住房改革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对行使公权力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协助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完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

  (二)负责监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部门规章的执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落实国家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中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七)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人秘科(负责人:王小东 0434-5269577)

  预算科(负责人:白雪梅 0434-5224259)

  国库科(科长:马骥驰 0434-5269558)

  行政政法科(科长:张志忠 0434-5269508)

  教科文科(科长:张立征 0434-5269512)

  乡镇科(科长:白国明 0434-5269515)

  经济建设科(负责人:郑洪飞 0434-5269511)

  农业科(负责人:徐长青  0434-5269505)

  社会保障科(科长:李辑锋 0434-5269552)

  粮贸科(科长:吕卓 0434-5269507)

  监督科(罚没管理科)(科长:唐旭英 0434-5269513)

  综合科(科长:柴杰  0434-5227534)

  国有资产(债务金融科)(科长:孙福贵  0434-5269517)

  会计法制税政科(负责人:郑昌平  0434-5269509)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马旭  0434-5269516)

  机关党建办公室(主任:周敏 0434-5269556)

  (二)下属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宿振林 0434-5227520)

  债务金融管理中心(主任:高波:0434-5241622)

  财政信息中心(主任:崔志明 0434-5227551)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林毅 0434-5225231)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孙贺 0434-5269522)

  水利建设基金中心(主任:宫兵:0434-5227593)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张福 0434-5269123)

  财政票据中心(主任:闫新权 0434-5226096)

  财政仓库(主任:闫新权 0434-5226096)

  乡镇会计结算中心(主任:王小东 0434-5229577)

  (三)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张吉双(0434-5227530)

  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主管预算科。

  副局长:王凤志(0434-5220323)

  分管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粮食贸易科(产业发展科)、水利建设基金服务中心。

  一级主任科员:李光彦(0434-5231701)

  分管农业科、财政信息中心、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财政仓库、乡镇会计结算中心。

  一级主任科员:刘晓野(0434-5225505)

  分管教科文科、综合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罚没管理科)、财政票据中心。

  副局长:马彦辉(0434-5269502)

  分管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经济建设科、国有资产科(债务金融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债务金融管理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宿振林(0434-5227520)

  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监察、工会、妇联、团委)、人秘科、乡镇科、会计法制税政科、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梨树县梨树南大路285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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