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办政务办发〔2020〕)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四政公组办发〔2021〕11号)、《关于印发梨树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梨商改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县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梨树县林业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稳步推进我县林业监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统筹使用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执法,依托《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围绕上级林业部署、梨树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突出林业纪律维护、民生问题解决,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执法行动,提高监管效能。
三、随机抽查事项
我局2023年计划检查两项工作。
一、对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监管检查
二、对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及质量的监督检查。
1.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情况、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设备、技术力量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
2.对非法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的抽查 ;
3.违法行为检查(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4.违法行为检查(对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5.林草种苗质量情况的检查;
6.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7.林草种苗标签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8.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的检查;
9.林草种苗自检情况的检查;
10.林草种苗来源情况的检查;
11.造林地种苗档案情况的检查;
12.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使用林木良种提出要求情况的检查;
13.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以及种苗质量要求情况的检查。
四、实施程序和要求:
1、公开透明。
在随机抽查被检查企业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时要公开透明,完成抽取工作后,要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报局领导班子。
2、认真准备
(1)实施抽查的部门要根据随机检查企业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的检查人员。
(2)检查人员要首先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项目申请书、具有资质部门编制的专家评审报告等相关行政许可证明,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3、严格程序。
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五、工作任务
1、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梨树县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2、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4、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将抽查情况、问题及建议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抽查处理结果。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责任落实,依法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落实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一般应以实地检查为主,并采用其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结论。
3、强化廉洁自律。各相关科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梨树县林业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