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霍家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要主动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霍家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为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控告和举报,制定投诉举报制度。
一、投诉、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一)投诉主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受理范国
存在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处理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投诉、举报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
应立即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按照法定时限结案。
二、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
(一)投诉主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受理范围
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
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等
行政执法行为。
(三)处理办法
1.登记。登记表应当载明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被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投诉举报的事项和理由等内容。
2.调查处理。应当自接到投诉举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投诉举报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3.告知。调查终结后,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调查处理结果。并及时整理归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工作人员在办理投诉举报中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34-5253345
监督举报邮箱:lshjd20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