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实施提质增效行动计划 |
服务对象 | 所有工业企业 |
支持方式 | 鼓励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企业扩大生产,提升效益;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培育打造工业精品,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对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正增长、且利润为正的非免税欠税的工业企业,按贷款实际发生利息的2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纳税百万元以下企业贴息不超过40万元。对当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新产品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首次通过ISO9001或HACCP认证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被认(评)定为吉林省名牌的工业产品,按照省里奖励政策的50%给予奖励。 |
政策依据 | 《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的若干意见》(四发〔2018〕19号) |
服务部门 | 梨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梨树县财政局 |
政策咨询 | 梨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梨树县财政局 |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