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一节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 政策要点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
    支持方式

    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后,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
    服务部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街道 (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政策咨询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市场建设科:0434-327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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