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财政代缴保费 |
服务对象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
支持方式 | 1.伊通县政府为贫困人员按100元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有财政补贴,每年缴纳100元,直至脱贫。 2.以后上级政府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员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3.贫困人员在财政代缴的基础上,可自行多缴纳保险费,实现多缴多得。 |
政策依据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7】33号) |
服务部门 | 伊通县社保局 |
政策咨询 | 伊通县社保局:0434-692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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