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加快推进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怀。 |
服务对象 | 县域内符合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支持方式 | 1.县域内城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2.县域内城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龄老年人发放办法的通知》(吉民函【2019】53号) |
服务部门 | 县(市、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 |
政策咨询 | 梨树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0434-5220413 |
政策要点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服务对象 |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 |
支持方式 | 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后,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
政策依据 | 《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 |
服务部门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街道 (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
政策咨询 |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市场建设科:0434-3273647 |
政策要点 | 财政代缴保费 |
服务对象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
支持方式 | 1.伊通县政府为贫困人员按100元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有财政补贴,每年缴纳100元,直至脱贫。 2.以后上级政府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员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3.贫困人员在财政代缴的基础上,可自行多缴纳保险费,实现多缴多得。 |
政策依据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7】33号) |
服务部门 | 伊通县社保局 |
政策咨询 | 伊通县社保局:0434-692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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