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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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
梨树县城乡居民
支持方式
凡持有我县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依据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梨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梨政办发[2017]46号)
服务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策咨询
0434-522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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